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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參加野台開唱非常的興奮和緊張,前一晚就知道會睡不好,每次只要隔天有什麼特別的事要做就是會失眠,果不其然又發作了,迷迷糊糊的我猜只睡了一小時,再貴的枕頭也沒有辦法醫治,這是什麼病...? 總之頭腦昏昏沉沉的帶著阿夾,買了麥當勞早餐就匆匆忙忙上路,往台北趕去了。

安置阿夾後,殺到會場去換手環,雖然過程有因為公關票被小詢問,但還是順利換到了。手環要連續戴三天,如果拆下來就戴不回去了,但是它是紙做的材質,我一邊懷疑它的材質一邊又要好好保護它。到了快要開場的時候,先往主場大野道場出發,發現排隊的人繞了足球場外面快一圈,因為是第一次參加這種活動,所以什麼事都是跟著人潮去做,人排我亦排。進去了之後延遲了四十分鐘左右,天氣實在熱到不行,不僅汗水直流,全身也是黏糊糊的悶熱,結果製作單位在演唱中有安排了冰水砲,唱到一個段落就噴出來,果然涼快了許多。

站了一整天下來,沒睡好很累,穿了不好的鞋腿又酸,背了太重的包包一整天肩膀也快脫臼了,才發現這樣的裝備真的不太適合演唱會,尤其是像這種馬拉松式的。檢討過後,覺得應該穿T-shirt短褲,無法撐傘所以需要的話帽子比較適合,鞋子最好是球鞋或拖鞋(要好站要涼爽選一個),包包越輕越好,如果有要帶相機的話最好是用雙肩背包。可惜我太嫩了,只能吃些苦頭。隔天的天氣陰涼了些,但是前一天的疲勞累積了起來,所以學乖了還是能坐就坐,站一整天真的是撐不住。到了第三天,天氣更涼爽了,但是疲倦也達到了頂點,幾乎都是坐著看表演,三天真的太長了,撐不住,這種活動還是比較適合年輕人,我老了!

三天下來遇到的爛人也是不少,其中有一位很像吸毒長瘡的老女人,穿得很露但是濃妝豔抹得很醜,頭髮長長的但是好像沒有洗都黏在一起,身上有很多地方都有像是過敏還是怎樣的傷口,化膿結痂的,很噁心,看起來就想是吸毒吸很大。偏偏她又很愛拍照,而且第一天老是跟我撞到,而且還硬是挑我前面,在我面前舉起她噁心的腋下,油油的頭髮還在我面前飄來飄去,超令人不爽的。隔天一整天都沒有遇到她,直到Tizzy Bac拿了大氣球往台下丟,讓觀眾玩的時候,發現後面的女人玩的很開心,不停的在她跳躍時用她帆布質料的包包由上往下的磨我的皮膚,數次。我覺得很痛看了她一眼,發現又是昨天那個女毒蟲,自high得要命。

到了第三天沒有再遇到她,正當我慶幸時,在OK Go的表演有個愛卡位的女胖子站在我後面,慢慢的她卡到了我旁邊,當主唱衝下台時,我不想往前移動,她竟然從後面槌我要我前進,我趕緊閃到旁邊去,否則可能會被她殺掉開路,在驚魂未定之時,又被人踩到了脛骨,回家一看整片都是瘀青,其他地方也有零散的傷痕。那胖女人在主唱回台上後還是很high,當大家用假音在歡呼時,我聽到她用類似三百壯士的低吼在為台上的表演歡呼,我突然想到昨天有看到她在會場上喝台啤喝到臉都紅了,又是一個顛麻。

不過這些小插曲還是沒有減少野台開唱的魅力。台灣漸漸的從早期免費演唱會到現在讓大家都養成了買票入場的習慣,這是一種很好的現象,可以讓演唱會因為要收費而有一定的水準,無論是在主辦單位或是觀眾方面。而這種許多團體的表演和單獨藝人的表演性質又不相同,參加的人多半是對音樂有一定程度的喜好,而不是以崇拜歌手的目的前來,所以會場沒有看到人在舉偶像名字的牌子或是揮舞螢光棒,讓人覺得似乎又多了一點可以好好欣賞音樂的純粹感。因為野台開唱,讓我對音樂及樂團又有了重新的認知,團員包容著主唱的任性,好讓主唱可以盡情的發揮,他們的熱情,已經澎湃到用眼睛都可以看得到。

台灣的音樂表演其實屬於才剛起步的狀態,不像是日本或是歐美已經趨於成熟,有很好的音樂文化,所以對於願意來共襄盛舉的外國藝人,也讓人非常的感動,換句話說就是他們願意一起對台灣的音樂盡一份心力,藉由他們的演出提升台灣的水準,並利用互相觀摩,拉台灣的音樂一把。就算是這團體在台灣沒有很大的人氣,沒有太多的觀眾群,但藉由這次的機會也可以互相觀摩。
野台開唱真是太有意義啦!Music is forev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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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ieba7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